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预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本次担保预计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帅尔”)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4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保函、专项贷款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融资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自然失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34亿元。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相关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法规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未列示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开yun体育网址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池制造;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机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机压缩机密封接线插座、光通信组件、光传感器组件(具体经营范围以有效许可证件为准); 销售:PVC、PP、PE电缆料;货物进出口;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杭州华锦电子有限公司经营状况:
6、经营范围:从事温度控制器、电路保护装置、敏感元件、家用电器元件、汽车及机器人用各类传感器的设计和生产,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上述产品及其所需原材料、零配件及相关设备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外资比例小于25%) 7、常熟新都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
上述担保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署协议。具体担保协议的签订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开展其他日常经营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均不涉及反担保。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7.55亿元,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3.97%。本次担保额度获批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4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